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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9月28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实施《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构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明确部署全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信用体系的建设任务。

省发改委就《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发布实施举行新闻发布会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在政务诚信方面,《纲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倡导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逐步建立政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核查制度。
同时,《纲要》要求,要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用软环境建设、经济履约能力等为重点,探索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价,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在生产、流通、金融等商务领域,《纲要》要求建立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强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环节监管,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使用“地沟油”和有害原料等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行市场退出与重点监管。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纲要》要求,在医疗卫生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开展诚信医院和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建立医院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严惩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完善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打击各类骗取救助、诈捐等失信行为。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纲要》提出,要加强法院、检察、公共安全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以公正司法建公信、公开司法促公信、严格司法提公信、廉洁司法保公信、为民司法筑公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求严肃司法执法人员和司法从业人员执业纪律,加强监管和考核,建立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依法打击司法从业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和失信行为。同时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强公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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