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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12月30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2015年元月1日起,贵阳市未取得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行范围将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为避免“黄标车”和尚未申领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驾驶人不适应限行范围的变化。
据悉,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市生态委共同研究,将从2015年元月1日至2015年元月15日,违反限行规定的将给予警告不做罚款处罚,2015年1月15日以后将严格按照公告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也将在元旦期间正常办理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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