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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艳)6月18日,记者从《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贵阳市委、市政府修改出台了《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修改后的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范围有所缩小,部分分值大幅增加,积分渠道进一步拓宽。
此次积分入户管理办法仅限在南明区和云岩区实施,即户籍不属于贵阳市,或属于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跨县流入南明区、云岩区的人员。并规定: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5年(含)以上的人员,直接可以在南明区、云岩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非农),不需要再参加积分入户。
为引导流动人口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在贵州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由原积1分提高到3分,最高分限由50分提高到90分;在贵阳市参加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1年由原来积0.5分提高到3分,额外积分最高限由25分提高到90分。
对一些具有特殊技能(如在辖区从事水、电、煤气等方面修理或食品加工、汽车维修、制作成衣、缝纫、建筑施工、家装等技术工作)为城市经济做出贡献,但又不能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相关资质的人员,大多因学历偏低、或无法获得职业技术鉴定,因而无法获得足够的积分,导致不能实现积分入户。为鼓励这些具有一技之长的流动人口,特别规定:“在辖区从事水、电、煤气等方面修理或食品加工、汽车维修、制作成衣、缝纫、建筑施工、家装等技术工作3年以上,在辖区有特色、有知名度、口碑较好的,可积20分,每增加1年再积2分”。
据记者了解,目前贵阳市有流动人口13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8%(常住人口479万),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近20万人。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采取个人自愿、辖区申请、统一管理、逐年调整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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