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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设定最低消费、打包收费、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这些都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6月10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以来,贵州省工商系统在全省餐饮服务行业开展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已取缔无照经营32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47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酒店、酒吧、餐馆、娱乐场所、会所等为重点整治场所展开检查,逐一清理各类违法行为。一方面,严格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对注册地址查无此户的企业建立异常名录,引导地址已变更或已停止经营的企业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另一方面,将教育和监管相结合,对巡查中发现的设定最低消费、包房费等强制消费行为和经营者不明示食品和服务的价格、打包收费、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等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教育引导或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监管,情节较轻的下达行政指导书、行政告诫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情节较重的立案处罚。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取缔无照经营32户、下达行政指导书292份、行政告诫书2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47份,查处餐饮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16件,已全部结案,罚款金额共计3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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