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将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加强重点生态区和主要经济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为有效开展防治提供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测报站点建设,推行网格化监测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护林员的监测作用,在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鼓励公众参与监测和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努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意见还要求,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经营者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检机构收取的检疫费要全部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提高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能力。要引导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投资、投劳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灾情防控、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处置的补偿机制。加强防治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