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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傅莹表示,这是全国人大十分关心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案去年进行第二次审议,这次修改力度很大,其中专门增加新的条款规范网购,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民以食为天”。所以食品安全一直是关系民生的大事,而现在这个问题确实是很牵动人心。总有那么一些人昧着良心赚黑钱,用不合格的,甚至是过期的、坏的原料来加工生产食物,这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同时也让广大的消费者对此失去了信心,看到那些关于这类的报道,真是令人发指。
在去年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是2009年制定的,现在情况变化比较大,所以这次修改的力度是比较大的,原来法条是104条,现在已经增长到145条,修改的重点是四个方面,一个是突出预防,二是要全程监管,三是要加大处罚,四是社会共治。这能够通过更加严格的立法和更加严格的监督,使这方面的情况切实得到改善。
另外在审议过程中大家也比较关心“网购”的问题,“网购”现在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消费方式,所以在草案当中专门增加了新的规定。比如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也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过程是非常公开透明的,我们也非常欢迎社会各界能够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能把这部法律修改好,使我们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能够切实地有法可依。
这对广大的“网购”的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个很令人振奋的消息。而且截至到2014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较2013年底增加5953万人,增长率为19.7%;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48.9%提升至55.7%。随着网购人数的逐步提高,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了“网购”。所以不论是“网购”的安全还是“食品”的安全都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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