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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有风险 玉屏县法院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
2015-01-07 23:49  来源: 多彩贵州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汤昌萍 谭董新 本网记者 程曦)为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及时进行法律释明,自今年1月起,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法院将通过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告知申请执行人存在的风险,防止当事人对执行不理解而激化矛盾。

  近年来,玉屏县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持续增长,相当部分案件存在被告下落不明、企业资产严重恶化的情况。“此类案件普遍诉讼标的额较大、被告负债数额巨大,而申请执行人情绪急切,忽视了案件本身存在的风险,动辄花费大笔代理费、诉讼费,将希望完全寄予法院,一旦权利不能实现,受各种因素影响,往往对法院和法官产生质疑甚至对立。”玉屏县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今后玉屏县法院立案庭在保障起诉人诉权的同时,将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使起诉人充分了解综合评判起诉必要性和可能的后果,对司法手段有更为清醒的认识,从而决定是否起诉,即便起诉也能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据介绍,该院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风险,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和知情权以外,还起到了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的良好效果。

作者: 汤昌萍 谭董新 本网记者 程曦  编辑:张超、熊莺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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