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彩贵州网讯 近年来,雷山县深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藏”,拓宽传承渠道,扶持“非遗”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得到继承、弘扬和发展。目前,该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项,70余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全国获得国家非遗文化项目最多的贫困县份。
该县按照“保护为主、弘扬传承”的方针,对全县各乡镇进行拉网式普查。苗绣、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苗族银饰锻制技艺、苗族鼓藏等一批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非遗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时,该县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以上非遗项目,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为促进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该县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建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机制,命名和表彰了一批县级民族民间歌师、技师、艺人等文化传承人。对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目前,该县有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0余人。
该县意识到,非遗是珍贵的,而传承是最好的保护。2000年以来,县财政平均每年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投入资金约达15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一届的苗年节、县民族文工团运行、民族民间文化书籍出版发行、民族民间艺人技师奖励、民族村寨的改造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工作。2007年投资1500万元建成雷山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008年投资340万元的西江苗族博物馆;2010年投资300万元在县城民族银饰一条街建中国苗族银饰刺绣博物馆,为收集、保护、研究苗族文化,宣传、展示、传承、保护、研究苗族文化提供了重要场所。
此外,该县积极扶持非遗产业发展,使非遗项目在保护与传承中产生经济效益。目前全县从事银饰、刺绣、芦笙等民族工艺品加工销售较有规模的农户达200余户1800余人,年产值达8400万元;从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销售农户年收入都达1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