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六年时间疯狂作案,因盗窃被捕判刑五次。这一次,出狱仅3天,喻某明又再犯案。4月22日,贵阳中院二审开庭此案。
庭审现场
2012年10月入狱一年,2013年12月入狱两年,2016年1月入狱十个月,2018年2月入狱十个月。六年间,喻某明虽然多次入狱,罪名却只有一个:盗窃罪。
2018年10月17日,刑满释放仅三天。喻某明再一次作案。
经查,2018年10月20日14时许,花溪区松溪路人行道路口,杨某口袋内一部价值1610元的VIVO手机被盗。随后,警方将逃离过程中的喻某明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该手机。
贵阳中院二审宣判,被告人喻某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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