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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黔南自治州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九)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19.支持黔南自治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省级财政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农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给,实现茶园、刺梨、精品水果、蔬菜、中药材、青梅等产业的提质扩面增效,推动形成茶叶、刺梨、水果三大产业跨区域全产业链。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实现冷链物流基地县(市)全覆盖,建设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基地10个以上。支持黔南自治州申报国家农业公园、农村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精品园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
20.指导黔南自治州聚焦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短板,做好新增债券项目遴选和需求报送,帮助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项目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长顺县等地重点倾斜,帮助加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21.支持黔南自治州优先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园区产业“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培育多行业复合共生的产业集群,对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给予优先安排。支持黔南自治州推动龙里县循环经济示范县、福泉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独山县电子工业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22.支持黔南自治州对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推进粉煤灰、磷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使资源开发由粗放低效型向节约高效型转变。(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十一)加速培育生态旅游业。
23.支持黔南自治州在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绿博园、都匀剑江河风景名胜区、荔波大小七孔景区、平塘大射电天文望远镜景区、福泉古城文化旅游景区、瓮安猴场千年古邑文化旅游区实施多彩森林景观工程建设。支持黔南自治州加快以“1+5个100工程”、20个州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基础的生态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民族民俗、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户外运动、汽车露营、健康养生、节庆会展、科普研学、天文探秘等多元化生态旅游项目。推进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开展节水节电、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项目,引导生态旅游绿色化、低碳化发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
24.根据国家政策支持黔南自治州打造2条以上省级生态风景旅游公路,推进生态旅游目的地到交通干线的连接线建设,加强各类生态旅游资源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5.支持黔南自治州推进生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厕所革命”,统筹加快农村、城市、景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厕所建设。推进景区内道路、停车场、应急救援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游客信息服务设施、解说教育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26.支持黔南自治州培养生态旅游专门人才。鼓励企业、公益机构等在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环境教育基地。支持黔南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体验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二)大力推进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绿博园项目建设。
27.支持将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绿博园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并争取纳入国家级项目库管理。支持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绿博园场馆建设。重点推进贵州园场馆建设。对绿博园和各场馆道路、厕所、供电供水、电力迁改、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垃圾转运、防灾避险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贵州电网公司)
28.省级项目前期经费对黔南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项目前期启动工作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9.支持黔南自治州探索以承包地经营权、森林、林木及林地等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黔南自治州绿色发展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
30.在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绿博园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征地审批的,依法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审批手续;涉及使用林地审批的,依法优先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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