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林萌)8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取消城市规划放线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88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城市规划放线费项目,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转以其他名目继续收费。
据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城市规划放线费项目,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项目取消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转以其他名目继续收费。之前与本通知不相符的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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