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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贵州省检察院发布12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18/07/18 作者:本网记者 熊莺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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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0.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诉玉屏县湘盛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间,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丹霞冶炼厂购买硫精矿作为生产原料,进行高温烧制脱硫加工。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现场堆放矿渣不符合环保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先后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两次。检察机关遂监督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铜仁市环境监测站、贵州大学环保专家和贵州省环科院对该公司厂区排放的污水和土壤外环境进行抽样监测,发现生产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外环境土壤中的锌、镉、汞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受污染土壤面积达37000余平方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3月14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就玉屏湘盛化工公司环境污染案立案审查。2016年10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以玉屏湘盛化工公司为被告,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完善排水系统,改善环保实施,立即停止侵害;依法及时处置厂内遗留的危险废物原料,全面清理废渣堆,及时修复被污染的土壤,消除危险,或承担土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及专家咨询费用。诉讼中追加沃鑫公司为被告,2018年1月30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生产;对厂区污染原料进行彻底清除、修复被污染的土壤环境,逾期则承担消除环境危险和修复土壤环境费用共计290.3万元;承担赔偿生态环境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27.19万元,承担本案鉴定费用38.6万元。

  【案件意义】该案系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是贵州省首例土壤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判决后,当地政府启动了对涉案污染土壤的管控工作,案件现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检察机关继续对后续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本案从起诉到审理,再到案件的执行,探索出一条全新的复合治理路径,即“责任人修复+政府监督+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检察院监督”,使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得以推进,涉地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保障成为现实。

  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1、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诉周伟、周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被告人周伟、周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发现周伟、周勇在2017年3月至6月期间,为节约经营成本,在明知地沟油对人体健康具有重大危害的情况下,将餐馆顾客用餐后的剩菜收集在潲水里加工炼制地沟油,并将炼制好的地沟油用于炒制菜品销售给顾客食用。2017年6月21日,大方县公安局与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馆进行食品卫生检查时,当场查获周伟、周勇炼好的地沟油毛重7.45千克,净重3.5千克。

  【案件办理情况】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伟、周勇炼制地沟油制作菜品销售的违法行为,对不特定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于2017年9月1日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017年11月9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周伟、周勇二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对周伟、周勇二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大方县人民法院判令周伟、周勇在省级以上媒体向食用过两人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费者赔礼道歉。该案于2017年12月27日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处周伟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五千元;周勇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三千元;周伟、周勇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通过贵州省级公开媒体向曾在大方县巴蜀苑食府消费的不特定消费者赔礼道歉,公告费用由被告人周伟、周勇承担。

  【案件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加重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达到办理一案,惠及一方,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四、重点领域典型案例

  12、黔东南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系列案

  【监督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以中小学校园周边饮食摊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卫生监督缺位,网络配餐企业不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或者许可证超期、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符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黎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为突破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该县校园周边饮食商家进行集中排查和集中督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食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截至目前,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或者不作为,全州检察机关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2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3件。其中行政机关及时回复并整改6件,还有17件未到回复期限。

  【监督效果】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效解决回应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是督促解决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是整顿了网络配餐行业乱象,促进网络配餐企业信息公开、透明,规范了网络配餐行业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放心。三是多地分别与市场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建议,规范行政执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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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莺 主编: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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