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6月2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会,依法判处涉毒犯罪8案10人,并根据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贩卖毒品的罪犯唐军舰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贵州省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会
本次宣判的10名被告人中,被判处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2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其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3案5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2案2人,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宣判3案3人。涉及的毒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为营造严打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毕节市七星关区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社区群众200余人到法院旁听宣判,大力营造“不敢犯”的社会环境。
基本案情;
经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贵华贩卖毒品海洛因50克,幸伦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0.81克,徐毅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73.69克。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毅有期徒刑十五年,刘贵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幸伦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银均运输毒品海洛因200克,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银均无期徒刑。
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徐连妹贩卖甲基苯丙胺1367.3克,汪借云贩卖毒品海洛因1388克,吉学迁、吉学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692克。吴长情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375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184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连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汪借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吉学迁无期徒刑,吉学美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核准吴长情的死缓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唐军舰伙同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085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唐军舰死刑的刑事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