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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刘本美 本网记者 李远莉)近日,贵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失火罪,依法逮捕剑河县久仰乡久吉村“12·12”火灾事故嫌疑人李我少呀。
2014年12月12日14时48分许,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久仰乡久吉村发生一起农村民房火灾事故,该起火灾烧毁房屋69栋,受灾176户619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6670673元。此次火灾给当地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火灾发生以后,公安、消防等部门通过大量走访询问和仔细的现场勘查,并经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认定该起火灾的起火部位为贵州省剑河县久仰乡久吉一村十三组李我少呀住宅二楼客厅。起火点为李我少呀住宅二楼东南面电视柜上方插排处;起火原因为摆放在李我少呀住宅二楼客厅电视柜上插排,发生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导致火灾。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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