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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为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贵州省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建宅基地。
坝区耕地是全省的“米袋子”和“菜篮子”,保护好坝区耕地事关粮食安全和民生大计。贵州省坝区数量少、优质耕地面积小,且地块零碎。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省五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坝区仅165块、耕地面积17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6%。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将五千亩以上坝区划为城镇、工业规划建设区的情况比较普遍,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坝区优质耕地情况时有发生,坝区耕地面积减少较快、较多,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五千亩以上优质坝区耕地刻不容缓。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坝区耕地占用。严禁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由改变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用途;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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