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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 时间: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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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11月28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司法厅作关于《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关于《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现场 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 摄

  慈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党的二十大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并作出明确安排。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慈善领域制度设计,促进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对改善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制定条例十分必要。

  《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体例简约,不分章节,着力解决制约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对上位法中一些较为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补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贵州省实际。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审议。

  《条例(草案)》共37条,采用“小快灵”的立法体例,立足地方立法补充性特点,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组织、规范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慈善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贵州省慈善事业和法治建设中,并规定了开展慈善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条例(草案)》对设立慈善奖、慈善周和加强慈善宣传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条例(草案)》明确: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贵州慈善周’,集中开展慈善活动和文化宣传等。

  《条例(草案)》还明确:省设立“贵州慈善奖”。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表彰。

  此外,为保障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明确了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及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鼓励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联动机制,开展慈善活动。还对开展群众性互济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应急慈善。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对强化政府职责、购买专业服务、提供工作便利、加强应急慈善物资调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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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袁小娟

  三审:王利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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