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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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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李远莉) 在2020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胡国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的建议》的提案。3月1日,胡国珍在接受多彩贵州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提案已得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办理答复。
胡国珍告诉记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从2003年开始实施,她在调研中了解到,每年医保费都在上涨,从2003年的每人交10元到现在的250元。尤其对于一些偏远农村,以5口之家来说,每年需要缴纳1250元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无疑给广大家庭增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鉴于此,胡国珍在提案中建议,国家对现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每三年或者五年调一次,相对固定缴费的年限;对长期坚持缴纳医保、但未产生医疗费用的居民给予相应的鼓励、奖补;出台东部与西部差别化的缴费政策。
在对该提案的答复中,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国家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截至2019年底,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0.2亿。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稳步提高,有力支撑了巩固提高参保群众待遇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总体上呈基本平衡的状态。2019年,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8575亿元,总支出8191亿元,基金使用率已经达到96%。
从制度建立以来的情况看,2003年至2019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520元,个人缴费的指导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0元。政府投入增幅远大于个人缴费,是居民医保基金最主要的来源。
总体上看,居民医保当前筹资方式和办法起到了吸引城乡居民参保、迅速扩大覆盖面的积极作用,为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巩固完善居民医保、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答复中,国家医保局认为,胡国珍的建议调研深入,对相关工作很有参考意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指导各地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巩固基本医保覆盖面,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均衡个人与政府筹资缴费责任,逐步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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