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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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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倪淑琴)9月3日,记者从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截至8月10日,我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综合完成率为98.3%,居全国第二。

今年以来,按照最高检部署,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贵州省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研发了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谋划,压实责任,有力推进指标制定、模拟运行、正式考评、调整完善等业绩考评工作。
最高检专门召开四级检察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开展业绩考评的重要意义。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实行检察官退出的重要依据,是检察机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开展业绩考评对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业绩考评,把办案的标准和要求亮出来、严起来,引导推动检察官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要奖优罚劣,把质量、效果的差距考出来、评出来,倒逼检察官自觉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对照考评找出差距和不足,通过努力来实现更好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要把不能胜任办案、不能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比出来、把员额退出来,让优秀的检察官觉得有动力,让不能胜任者有压力。

业绩考评对引领司法理念变革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业绩考评,把提升办案质量效果作为核心目标,引导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政绩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最大化、最优化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比如检察官业绩考评把“案—件比”作为核心质量指标,可以促进办案人员自我加压,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努力降低“案—件比”,进而减少群众诉累,增强司法获得感。
据悉,座谈会后,省检察院将及时组织培训,同步启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年底前全省三级院要开展4次考评,并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长要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进、督促落实。要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各项核心业务数据,持续提高队伍素能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要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对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跟不上的,要坚决退出,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彭奇伟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