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0/08/28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0/08/2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洪英杰)8月27日至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大英辞去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英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辞去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的请求,并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一审:曹轶
二审:彭奇伟
三审:王幸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