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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做好进城落户人口用地保障

  • 时间: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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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0/07/3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文/涂林念 倪淑琴 李远莉 图/陈鹏)7月30日上午10点,贵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夏清波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贵州始终高度重视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保障工作,随着近年城镇化步伐加快,进城落户人口逐年增加,2017年9月27日,由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印发《贵州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黔国土资发〔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保障。

  实行进城落户人口差别化用地保障标准,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在100至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中各县(市、区、特区)城市和建制镇土地面积数据为基础,参照省公安厅提供的上一年度各县(市、区、特区)城镇人口总数,确定各县(市、区、特区)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根据省公安厅提供的上一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包含城乡属性调整人口数,下同),按差别化用地标准确定各县(市、区、特区)本年度吸纳农业进城落户人口所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与修订中,结合进城人口数量和流向,测算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下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充分考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优化城镇布局。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夏清波答记者问

  建立了“以人定地、地随人走”的人地挂钩机制,保障了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在执行过程中,原有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在安排“人地挂钩”指标时,主要考虑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的住房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产业用地。

  夏清波说,根据省公安厅提供的2017、2018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省自然资源厅专项给各县(市、区、特区)安排了2018年、2019年“人地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135万亩、8.3239万亩。目前,目前正在开展2020年“人地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编辑:曹轶

编审:彭奇伟

审签: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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