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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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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7/09
来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7日,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余大权受贿一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余大权在碧江区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诉讼,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余大权在担任江口县委副书记,铜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利用出庭示证工具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大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余大权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来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