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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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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铜仁检察
时间:2020/06/17
来源:铜仁检察
近日,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余大权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大权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余大权在担任江口县委副书记、铜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曹轶
编审:李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