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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累计将达到33个

  • 时间: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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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0/06/17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程曦 倪淑琴)6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新一轮人民法庭优化设置工作中,贵州省高院正探索设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环境资源法庭,届时,全省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累计将达到33个。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据了解,当前,全省共有29个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分别是省高院、9个中院及19个基层法院),初步形成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司法管辖全覆盖模式。

  在新一轮人民法庭优化设置工作中,贵州省高院结合对重要河流流域、贵州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以及天眼宁静区等特殊敏感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同时,根据自然地理与产业布局情况,在原有19个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以环境保护法庭的形式设置以外,再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增设一批环境保护法庭,探索设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环境资源法庭。

  届时,全省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累计将达到33个,全省环境保护专门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贵州省高院全面落实、完善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归口管理制度,将全省的绿水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全部纳入环境司法管辖之下。黎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环境资源审判管辖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通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下一步,省高院将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促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全省法院涉水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情况出台涉水资源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告诉记者。

  据禄劲松介绍,省高院还将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扎实开展“四化”大练兵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集中研讨解决实务问题,要多渠道、多方面拓展培训内容,引导广大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切实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建成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队伍。

 记者:程曦 倪淑琴

编辑:朱若岚

编审:林萌

审签: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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