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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院出台十二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功能推进改革落地

  • 时间: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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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0/03/1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倪淑琴)近日,贵州省高院出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监案件审理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的监督纠错功能、指导规范功能、社会治理功能、监督衔接功能、法定程序功能,有效推进审判监督工作改革,抓好审监工作改革部署落地生根作出安排部署。

  《措施》指出,审判监督案件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每个参与审监案件的审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使命担当,坚守公平正义理念,坚持司法公正,清醒认识到审判权是打通案件“神经末梢”,疏通群众“心中怨结”,贯通干群“联系纽带”。对审监案件一定要加强案件事实和法律程序的细察研判,公正、公平、公开的秉公审判,打通审判监督改革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呵护法院金色天平的良好形象。

  《措施》要求,审判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分区精准复工复产大局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审理进度,严格落实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依法快速办结;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方式,最大限度实现调解结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做好以案释法、风险防控等工作;积极使用现有信息技术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表达诉求、提交证据和参与诉讼,严格落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流动和聚集。

  《通知》强调,要均衡推进再审案件结案进度,合理制定在岗员额法官人均结案基数进行业绩评价,严格落实审监部门及其员额法官结案基数;督促员额法官按规定报请“四类”案件审核监督,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四类”案件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对非法定事由超过审限的案件,纳入员额法官及其助理的业绩评价范围,严格落实审判监督法定审限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判监督主审法官会议机制;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员额法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审批监督案件的审查审理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司法巡查整改要求;按要求落实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批流程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举措,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工作。

  编辑:林萌

  编审:李蓓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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