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现在的广告创意花样百出,为了夺人眼球,有些商家把小广告做成了交警开具的违章罚单。9月23日,贵阳市民周先生拨打多彩贵州网热线反映(0851-86625609),他把车停在田园中路附近一家停车场内,等他办完事跟往常一样来到停车位取车时,远远就看见了自己的驾驶室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
远远的,周先生就看到自己驾驶室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
“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想着坏了, 是不是车让贴条了。”可周先生转眼一想,自己的车停在停车场内的,怎么会被贴单呢?
“我看前面几辆车都有贴条,比较生气,停车场不能停吗? 这谁贴的?”朱先生三步并两步走到自己的车前,扯下单子仔细一瞧,他又喜又怒:“仔细一看,这是小广告。”
“罚单”的大小和贴“罚单”的位置,都和交警日常抓拍违法停车时所贴的罚单差不多,不少司机看到后,感觉十分懊恼,感觉又要被罚款了,可仔细一看,却是一份广告传单,着实是让车主虚惊一场,然后庆幸不已。
“发单”广告与交管部门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非常相似
虽然虚惊一场,但周先生并不觉得好笑。他认为小广告虽有创意,但太缺德。根据周先生提供的几张小广告,内容都是某房开的相关事项。
商家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多彩贵州网记者电话联系了贵州黔拓律师事务所覃信海律师。据覃信海介绍,未经车主许可在车辆上擅自张贴广告是一种侵权行为,如张贴行为给车辆造成损坏,张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车辆是停放在街道上,该张贴行为属于违法张贴广告,车主及市民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
编辑:邵梦洋
编审:李柏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