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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我们在行动”活动现场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胡宏涛)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施行。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反家暴法》,在贵州省妇联的推动下,省人大启动了《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为让《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更好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9月6日上午,贵州省妇儿工委办、贵州省妇联在黔南州贵定县盘江镇红旗村开展“反家暴我们在行动”活动,通过“大家议”的方式,宣传贯彻《反家暴法》的同时,对《条例(草案)》进行性别评估,让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我省《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贵州省相关单位领导、部室负责人,省性别评估专家、省女律师联盟中的女律师、黔南州、贵定县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新闻媒体,律师,基层群众等近300人参加了当天活动。
工作人员现场演绎由我省典型家暴案例改编的小品
活动以三个我省典型家暴案例改编的小品为切入口,邀请省人大社会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等单位领导,来自各高校、社科机构专家以及专业律师代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专业角度,对反家暴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活动现场还进行了反家暴知识抢答,这些活动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了我省反家暴条例的立法工作,同时省妇儿工委组织的性别评估专家们对我省的条例进行了法规政策性别评估,场外来自贵州省女律师联盟的女律师们也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活动中,还邀请了黔南州的山歌调解队演绎了极具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调解方式,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张丽霞夫妇讲述了感人至深的家庭故事。
相关专家从专业角度对案例进行解析
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杨玲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整合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法,是对开展法治宣传、性别评估以及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的积极探索,她说:“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是我省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分别于2015、2016年建立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这是我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纳入了制度化轨道的一个标志,是我省实施妇女发展纲要(规划)、推进男女平等的一项重大突破,在我省妇女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开展的“反家暴我们在行动——《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性别评估活动”,也是条例起草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些工作,把男女平等原则融入地方立法过程,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融入法治贵州建设进程,推动推进了男女平等。
延伸阅读: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法律支撑。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家庭暴力在我省仍高发,反家庭暴力形势依然严峻。据省妇联统计,2016年至2018年全省各级妇联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件在婚姻家庭类投诉件中占比分别为38.4%、41.8%、49.2%。为确保《反家庭暴力法》在我省更好贯彻实施,有必要制定专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促进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编辑:刘竹寒
编审: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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