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据安顺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曝光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平坝区鼓楼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刘云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刘云祥在任平坝县鼓楼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期间,对城市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自强社区主任罗某琴户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以长女刘某彤为户主名义领取3人低保金(罗某琴、刘某、刘某彤);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以长女刘某彤为户主名义领取2人低保金(刘某彤、刘某);2014年4月,以刘某彤为户主名义领取1人低保金。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罗某琴户违规领取低保金8680元。2019年3月,刘云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普定县猴场乡党委委员赵高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赵高鸿担任猴场乡煤冲村脱贫攻坚作战队队长、煤冲村包村负责人期间,未压紧压实责任,全员人口信息核对工作流于形式,失察失职,出现煤冲村贫困户谢某某户漏3人问题;工作不细不实,在已公示贫困户范某某户漏1人的情况下,未经实际调查核实,签字上报范某某户未漏人的情况说明,未将漏人补录入系统,导致该户漏1人;工作方法简单、措施不力,在知晓贫困户顾某某户漏1人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导致该户漏1人;掌握贫困户的动态情况不及时,未将贫困户李某某户漏1人的情况纳入动态管理,导致该户漏1人。赵高鸿作为猴场乡煤冲村脱贫攻坚作战队队长、煤冲村包村负责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不负责,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9日赵高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镇宁自治县沙子乡沙包村原党支部书记韦天坤优亲厚友,侵占危改补助款、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韦天坤在协助沙子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其长子韦某洪申报为低保对象,次子韦某志申报为危改对象,致使韦某洪违规领取低保金13226元,韦某志违规获得危改补助款7000元。2013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填写虚假审核资料方式,将其妻子违规申报为低保户、危改户,非法占有国家低保金3250元,危改补助款22300元。2019年2月,韦天坤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新丰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永村非法占有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罗永村在为该村2016年危改户罗某彬、罗某贤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中,收取二人存折办理相关手续后,未将存折归还,私自留存。2017年2月,罗永村在罗某彬、罗某贤本人及其家属不知情情况下,通过转账方式,非法占有二人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52000元。2019年3月,罗永村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木厂村原村委主任夏思荣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改补助问题。2014年6月,时任木厂村委主任夏思荣进行危房改造摸底走访中明知王远贵已有安全住房,仍承诺给予王远贵危房改造补助名额。在确定危改户上报名单工作时,未按程序与其他干部商议并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评议的情况下,将王远贵户纳入第二批享受危改补助的名单上报,导致王远贵户获得2014年危改补助资金7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夏思荣因违反其他纪律问题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9年2月,夏思荣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人民政府科员伍光学利用虚假名义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8年,伍光学在担任格凸河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兼任格凸河镇敬老院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子王某、孙女伍某颖、其受人委托抚养的王某林三人,以虚假孤儿身份骗取国家民政救济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11883元。以其第三子陈某(随其妹夫陈某奉姓)的名义违规申报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金并获批准,骗取生活救助、五保供养等国家补助款16276.255元。以其妻子王某的名义违规申报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生活救助款、新农合补助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骗取国家补助款16120元。以陈某奉(其妻王某的妹夫)的名义,将其编造为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坝寨村坪寨组程某美农户的家庭成员,并使用程某美就医支付发票,违规申报医疗救助金并骗取国家补助款18832元。2018年12月,伍光学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青源村党支部书记黄华玉履职不力导致他人违规获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黄华玉在协助幺铺镇政府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中,在明知黄某华已死亡的情况下,仍然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主评困”备案表》上签字认可,导致低保户某华兴户仍然在该村低保名单上。后在青源村进行低保一二三榜公示期间,黄华玉仍未发现已死亡的黄兴华在公示名单上,致使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死亡低保户黄某华未被取消低保,共计多领取25个月低保金3199元。2019年3月,黄华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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