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9年3月,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牵头联合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在2020年之前,持续加强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速逐年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服务“三农”水平持续增强,为全省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力支持。
2035年,贵州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有序创新的农村金融体系。
2050年,全面建立贵州省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政策体系和产品体系。
为推动三个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实施意见》提出,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脱贫攻坚,12个特色产业和500亩以上坝区产业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民生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创新产品、优化手段,丰富农业农村抵质押融资方式,扩大农村金融大数据运用,完善涉农信贷差异化管理,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
同时,要抢抓机遇、加强引导,加大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支持力度,大力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构建良好乡村振兴金融环境。
为确保贵州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不断提升宏观审慎评估结构性引导作用,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强化财政金融协调合作,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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