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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检察院出台意见 20条措施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8/11/02 作者:张玥 李波 李中正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6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 通讯员 李波 李中正)百姓如何富?生态怎么美?司法来保障。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贵州建设。

  《意见》共20条,包括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落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各项举措等。加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是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之举,助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应有之义。《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形势任务,抓牢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机遇,扭转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薄弱局面,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监督产品。

  在加大办案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全省各级院要补齐弱项短板,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领导。检察长要在检察职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的案件,检委会委员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研究。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机构建设和办案组织建设,保证人员配备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和业务相适应。选齐配强办案力量,选派具备民事行政法律专业素养,实务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队伍。

  《意见》还提出,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员额检察官在检察队伍中的比例,按照本院员额数10%-20%配备,至少配备一名员额制检察官。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智慧民行检务,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办案提供智能辅助。

编辑:李柏杉 主编: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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