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10月25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修改的16件规章和废止的28件规章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据悉,为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人民政府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16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对2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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