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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贵州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46分钱
2018/08/25 作者:本网记者 李远莉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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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8月25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贵州省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4.46分钱。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要求,贵州省决定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贵州省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4.46分钱。其中,不满1千伏降低每千瓦时4.53分钱,10千伏降低4.43分钱,20千伏降低4.38分钱,35千伏降低4.33分钱。

  同时,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从每千瓦时0.3分钱调整为0.23分钱。将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两类归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由用户在每月20日前自行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的下一计费周期执行。用户未提出申请的,继续执行单一制电价。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用户继续执行单一制电价。原“大工业用电”类别用户继续执行两部制电价。新的售电价格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省发改委提示,转供电主体要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缴纳的电费由所有转供电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调整红利,特别是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目录电价10%的电价空间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更多具体数据,请参看下方表格。

编辑:赵兴智 主编: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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