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吴蔚)8月20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共将7.2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除此之外,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稳步进行,截至上半年,全省所有县均已按新标准兑现了低保金,并补发了之前月份待遇差额。
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其中,督促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审批低保对象和保障待遇,全面提升低保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助推贫困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后,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908元/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98元/月。截至6月底,全省所有县均已按新标准兑现了低保金,并补发了之前月份待遇差额。
从2018年起,到2020年底,贵州将在全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印发《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2017年贵州省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国家反馈和省级指出涉及民政兜底脱贫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各地严格对标对表,对所列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排查核实整改。
在贵州省赤水市大同镇移民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几位老人正在享用“免费午餐”
随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贵州将确保特困人员同步小康。贵州各地均按照当地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至1.6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基本生活标准已提高到837元/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贵州各地按迁入地城乡区域划分城乡低保待遇,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共将7.2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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