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邵梦洋)5月1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2018年,全省计划组织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具体的名额为贵阳市1500名、遵义市550名、安顺市300名、六盘水市300名、黔西南州300名、黔南州300名、黔东南州250名、毕节市250名、铜仁市250名,省本级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开展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据了解,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见习期间,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据悉,本次就业见习的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7月2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采取现场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现场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报名点设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展览馆28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A028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参加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见习计划的须到各监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报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
另外,就业见习对象必须是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见习单位与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人员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2017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可从2018年1月1日后开始,2018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
附件:
1.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5.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
6.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7.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账(单)
8.市(州)年度就业见习工作情况表
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展情况表
10.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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