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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出台黑恶势力举报激励机制 最高奖励达5万元
2018/05/11 作者:贾过之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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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贾过之)近日,贵阳市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办法明确了对举报贵阳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获得相应奖励,最高可获奖励达5万元。

  《办法》指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类案件在逃人员线索等;奖励对象为举报贵阳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内容为《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所列的11种情形。

  《办法》要求,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办法》提出,奖励标准即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且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起到关键作用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万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万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恶势力团伙犯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万元;涉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经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5万元。同时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2个月内核查完毕,重大、复杂案件线索可适当延期,除无法通知或有碍核查的情况外,线索核查情况适时向举报人反馈。

  《办法》规定,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放;对一人举报多起案件的,分别予以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奖励。

编辑:王幸韬 主编: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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