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陈曦 本网记者 贾过之)3月8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委员进行大会发言。23名住黔全国政协委员参会。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现行政协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作过三次修订,总体上适应人民政协工作的需要,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章程。
适时修改政协章程是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党章、修改宪法和修改政协章程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经中共中央批准,这次政协章程修改的原则为: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反映上次政协章程修改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四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注重同宪法修改部分内容相衔接,在一些重大提法上保持一致;五是保持政协章程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意见不成熟的不改。
此次政协章程修改,在结构上将增加委员、会徽两章,删去附则一章,由原来的“总纲+五章”变为“总纲+六章”,由五十一条变为六十三条;在内容上主要是把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中共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决策部署及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纳入进来。拟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14个方面:
一、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
二、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等重大政治论断的内容;
三、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四、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增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容;
六、充实完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关系的内容;
七、调整充实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任务的内容;
八、增加人民政协工作原则的内容;
九、进一步界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内涵;
十、增加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完善协商议政格局的内容;
十一、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内容;
十二、完善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内容;
十三、删除原第五章附则;
十四、增加会徽的规定。
3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住黔全国政协委员将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各界别小组会议,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