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多彩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综合 > 多彩播报

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贵州持续推进流域法治保护走深走实

  • 时间:

    2026/09/07

  • 来源:

    动静-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6/09/07 来源:动静-多彩贵州网

  9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遵循。五年来,贵州始终坚持把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系统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贵州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任务,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保护、小水电清理整改等方面工作,有序推动长江保护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成效。

  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长江保护法颁布后,贵州省水利厅对涉及长江保护法的水利类省级现行有效法规8件、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39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内容衔接,提出修改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并结合实际,增设“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法律责任,对“河道非法采砂”处罚标准进行修改,统一了全省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处罚标准,保证了贵州水利类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协调一致,逐步建立起配套完备的长江流域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贵州从2025年起探索开展乌江干流执法改革,将乌江干流水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功申报纳入省级重大改革任务清单。2025年12月印发实施《乌江干流水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法将乌江干流水文水资源类8项行政处罚分段委托毕节、遵义、铜仁三市水文水资源局实施。今年来,毕节市水文水资源局核查违法线索1件,铜仁市水文水资源局依法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件,执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通过“专业的人管专业的事”,有效解决了过去“管得着却看不见、看得见却管不着”的矛盾。同时,配套建立完善执法审批、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裁量基准等制度,形成覆盖执法全过程、全要素的制度闭环。

记者:王珺璐

一审:兰杰欣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铁流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