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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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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5/18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光前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承尧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仕伟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陈祖红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一审:洪英杰
二审:罗亚楠
三审:罗 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