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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万元!贵州公开征集诈骗医保基金线索(附举报电话)

  • 时间:

    2024/10/24

  • 来源:

    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10/24 来源: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10月24日,贵州医保发布公告,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据悉,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贵州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勾结输送病人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通过包干、减免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品、办理会员卡、拉亲朋好友等形式诱导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到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治、住院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药机构向非医保定点机构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从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七)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实义务,协助他人冒名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八)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九)参保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贵州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三、举报方式

  贵州省各统筹区举报电话:

  1.贵州省医疗保障局0851-12393

  2.贵阳市医疗保障局0851-12345

  3.遵义市医疗保障局0851-27616834

  4.安顺市医疗保障局0851-33227745

  5.黔南州医疗保障局0854-8310057

  6.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0855-8235112

  7.铜仁市医疗保障局0856-5210705

  8.毕节市医疗保障局0857-8245503

  9.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0858-8977159

  10.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0859-3222984

  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来源: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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