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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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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10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现场。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施行以来,贵州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精神卫生事业取得明显进展。但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近年来,精神卫生工作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对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精神卫生既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为提高贵州省精神卫生工作法治化水平,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需要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并借鉴外省在立法实践中好的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地方立法为贵州省精神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对国家精神卫生法律体系的积极响应与细化,更是贵州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关注民众心理健康福祉的具体体现。
《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分为总则、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与照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条例》的颁布施行,将更好地推动贵州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审:郭秋含
二审:袁小娟 王利环
三审:李 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