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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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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8月29日早上6时许,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沙冲路与四方河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辖区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五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轿车冲撞进路边一家门店内,现场驾驶人蔡某受伤,且全身酒味,嘴里一直碎碎念,处于醉酒后情绪失控状态。
与此同时,指挥中心接到车主崔某求助,崔某称其将车停在路边一会儿就不见了,请求帮忙寻找车辆,南明交警立即告知其车辆在一公里以外的沙冲路与四方河路交叉口发生了交通事故。
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显示,崔某驾车经过沙冲路派出所附近临时停车上厕所,停车时并未取下车钥匙,而恰好此时醉酒后的蔡某经过崔某的车旁边,之后便上车将车开走。3分钟以后,蔡某因为醉酒后意识不清醒,驾车横冲直撞,在沙冲路与四方河路交叉口时将车撞进路边门店。
经现场对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后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报告,蔡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54.3mg/100mL。蔡某酒醒后民警询问得知,其与朋友头一天晚上在花果园吃宵夜喝了大量啤酒,直至凌晨4时左右。
案发后,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立案侦查。9月底,该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起诉,等待蔡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审:曹 轶 王 琰
二审:林 萌 袁小娟
三审:李 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