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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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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在黔东南州雷山县永乐镇乔洛村的院坝协商芦笙场上,村党支部书记韦小平正在用苗语给该村的党员和村民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案例分享、分析问题、解答疑问……重点难点都在院坝中的课堂上由浅至深传达给大家。

雷山县永乐镇乔洛村村支书给该村党员和村民讲解新修订的《条例》
永乐镇乔洛村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7%以上,其中50%左右的村民只习惯说苗语,有近5%左右的村民只能听懂苗语。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乔洛村党支部书记带头成为党纪讲解员,以“双语授课”的形式,用苗、汉两种语言解释字词意义,通过“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为农村党员讲解《条例》。
“苗语党纪学习教育很接地气,我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基层党员,听着感到很是亲切,也更容易理解。”乔洛村党员杨正林说道。
这样接地气的院坝课堂只是雷山县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一个微小缩影。据了解,雷山县基层党组织结合少数民族党员占82%的实际情况,利用“院坝会”“夜间讲堂”专题党课深剖细讲,开展党支部书记上党课354次,覆盖党员7811人。全县各地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用苗语汉语水语等乡音乡情,结合当地案例,让广大基层党员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强的党性、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本网记者:李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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