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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高质效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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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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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7/1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伍应兰)7月11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贵州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790件,审查后提出检察意见3298件,提出率56.82%;对无需给予行政处罚案件作出的终结审查决定2294件,终结审查率39.62%;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295件,行政处罚率69.59%(其余案件尚未到期)。

  去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旨在消除追责盲区,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精神,贵州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定监督职能,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努力做到“三个不止于”,着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介绍,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刻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加强机制建设、优化办案模式、强化数字赋能,多措并举高质效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

  加强机制建设,畅通内外衔接渠道。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制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指引(试行)》,与贵州省司法厅会签《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各地行政检察部门与各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机制和实施办法18件。

  优化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贵州省行政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机关探索建立提前介入办案模式,共提前介入132件案件。对于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探索开展公开听证制度,共联合开展公开听证56次。

  强化数字赋能,实现能动履职。通过建立运算规则进行数据筛查比对,共建立法律监督模型11个,目前已比对案件数据12051条,制发检察意见数128件,移送案件线索875条。

  杜树生表示,“行刑衔接”不仅关乎法律的公平正义,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不刑”不等于“不罚”,在不起诉案件确有行政处罚必要时,若对这些被不起诉人既“不刑”又“不罚”,有违公平正义,只有“罚当其错”,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为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贵州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确保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接得住”的基础上向“接得好”努力,着力解决重点罪名、重点领域“不刑不罚”问题。

  同时,提升办案质效。既要加强对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制发必要性的审查,又要跟踪行政机关未采纳检察意见的案件,对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以此同时,落实数字战略。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挖掘运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加强整体统筹,数据赋能助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诉源治理。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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