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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新规来了!贵州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 时间: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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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4/2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4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经贵州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日,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从2024年4月1日起,贵州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78元/月,增幅6%。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贵阳市、贵安新区为第一档次,每月827元;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为第二档次,每月808元;其余县为第三档次,每月756元。

  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818元/年,增幅12%。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为第一档次,每年6852元;其余县为第二档次,每年6804元。

  全省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800元/月提高至1900元/月;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3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

  《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如实核查收入、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

一审:王 琰

二审:曹 轶 袁小娟

三审: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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