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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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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4/02/0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高琦)2月2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获悉,贵阳市南明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月5日0时至2月24日24时,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有效期为20天,该时间段以外禁止销售。
在销售时间内,南明区行政区域内贵阳市二环以外,经批准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点,可以销售烟花爆竹,但禁止销售贵阳市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南明区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具体为:




一审:曹 轶 王 琰
二审:林 萌 袁小娟
三审:李 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