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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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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7月26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关于《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会议现场 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文媛/摄
《条例》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在法规体例上未分章节,共23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毕节市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作了有关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处理原则、责任主体义务、禁止性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针对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升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效率。同时,结合各县(市、区)城市规模和财政状况,最大化地利用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针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设计。食品安全无小事,《条例》规定了餐厨垃圾转运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了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单位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的转交程序。同时,要求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在台账中如实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转运联单和台账管理模式,有效保证了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全过程可监控、可追溯,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为防止随意处置餐厨垃圾污染环境或回流餐桌的乱象继续存在,《条例》明确了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单位、处置单位的义务,旨在进一步提升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条例》还针对存在随意乱倒乱排餐厨垃圾、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利用餐厨垃圾提炼加工食用油脂等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作了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对擅自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置活动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一审:王 琰 林 萌
二审:袁小娟
三审:李 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