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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院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 时间: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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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12/2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12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尽可能挽救受困企业,助力企业涅槃重生,激发市场活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连线

  近年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多数是房开破产,不同程度的存在“烂尾楼”、无法向购房户交房及办理权利证书等问题。安顺中院积极运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挽救手段,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聚焦问题,在政府成立的工作专班的支持和帮助下,在破产程序中完成复工续建、办理权利证书、使多年的烂尾楼竣工验收形成有效资产,价值明显增长。

  在破产案件的办理中,安顺中院不断累积办案经验,在破产申请审查及办理阶段,加强对案件具体情况的审查研判、分类办理,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例如,安顺中院探索推行预重整制度,让债务人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前与债权人、投资人进行协商、谈判,减少重整程序成本并提高重整效率。办理的某房开公司重整案,通过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仅用44天结案。

  在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安顺中院还邀请税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财务专家等对重整计划草案是否具备可行性进行一定的商业判断,通过公开招募投资人、续建方等给予债权人信心,体现出重整的价值大于清算的价值,有助于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给破产企业一个转危为安、涅槃重生的机会。

  目前,安顺中院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审结的破产案件均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该院始终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注重回迁户、消费者购房人、建筑承建商、供货商、小额债权人等民生权益的保护,兼顾各方利益,实现权利清偿顺序的公平、合理、可行,帮助一批企业获得重生。

  记者了解到,近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出台《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意见》,联合攻坚长期以来困扰房地产破产案件办理的壁垒性顽固性杂症难题,为全省法院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政策支持。

一审:郭秋含

二审:曹 轶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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