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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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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10/1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杨昌鼎) 10月11日晚,贵阳市交管局经开分局民警在黄河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设置卡点进行酒驾查缉。
当晚23时18分许,一辆号牌为贵GM***2的小型越野客车向卡点驶来,民警查验其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继续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显示有涉嫌酒后驾驶嫌疑,民警让驾驶人熄火下车,带至安全区域再次核查。

驾驶人再次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一股刺鼻酒精味扑鼻而来。当事人申某解释,他有较严重咽炎,需要长期喷药缓解,药物中含有酒精成分,一只声称他并没有喝酒。
民警将该咽喉喷雾剂拿来试验,检测药物中确实含有酒精含量,但经过20分钟后,再次检测喷出来的药物,显示已无酒精含量。
随后民警又对申某进行多次吹气检测,依旧显示有酒精含量,此时距离申某喷药时间已经超过半小时以上。

民警再三询问,申某依旧不肯承认酒驾,于是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10月12日,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中心检测,申某每100毫升血液中血液酒精含量为114.2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申某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审:郭秋含
二审:丁 憐
三审:李 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