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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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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石琳婕)10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贵阳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提高,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60%。

2012年与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对比
2012至2021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56.5%提高到61.7%,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则由45.6%提高到56.8%,提高11.2个百分点。2021年与2012年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13534元增长至27047元,增加13513元,累计增长99.8%,年均增长8.0%,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1.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3867元增长至11679元,增加7812元,累计增长202.0%,年均增长13.1%,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4.7%。
经营净收入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动力源”。2021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939元,比2012年增长141.2%,年均增长10.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5%;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923元,比2012年增长99.0%,年均增长7.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6%,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8.5%,仅次于工资性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跑出增长“加速度”。2012至2021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从469元增长至4995元,年均增速30.1%,居四项收入首位,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大幅提升至11.4%。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成为增长“稳定器”。2021年,贵阳市农村居民转移财产净收入为1496元,较2012年增长178.7%,年均增长12.1%。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更加广阔。贵阳全市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低保待遇标准实现十年连涨,按照最新的低保标准,贵阳市六城区、清镇市低保标准达每月725元,比2015年增加每月195元,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低保标准调整到每月705元,比2015年增加每月210元,同时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细化,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一审:卢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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