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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 时间:

    2022/09/12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9/12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 9月12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9月2日,贵阳市花溪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康某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全域通行证的情况下跨区域流动。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康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9月7日,贵阳市花溪区某宾馆内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规聚集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受案调查。目前,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正在接受封控管理,待封控解除后依法处理。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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