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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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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7/25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近日,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湄潭县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评论区中称其无证驾驶、只是在驾校报了名。

视频截图
接到举报后,起初仅凭一段视频很难确定驾驶员身份,民警通过反复翻看视频,同时通过多次视频取证和人脸识别,最终锁定了驾驶人刘某某,并将其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证,7月9日17时40分许,刘某某驾驶朋友的号牌为贵GF***3的机动车在湄潭至汶家坟公路段行驶,并让副驾驶乘车人拍摄视频发布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

刘某某被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刘某某不仅无证驾驶,且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民警对刘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对其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的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彭奇伟










